之后的半个月时间,谭有嚣整日价地跟孟家人混在一起,恨不得把普海市玩个遍,博物馆、码头、古寺、大剧院……双方父母在得知子女之间相处得很是融洽后,几乎认定了这门亲事能成,注意力便不再那么集中于此,殊不知,谭有嚣和孟书娴其实压根就没独处过,毕竟身边总离不开另外三个人。
孟向云主动充当了司机的角色,倒是一片热忱,每天游玩的项目都是他在安排,也没听见抱怨过什么。念着谭有嚣是客,孟向云总是第一个询问他的意见:“有嚣哥我们今天带你去本地很有名的一家民谣清吧玩,你觉得可以吗?”坐在副驾驶的男人照常一笑,说道:“你们做主就好。”
清吧开在步行街的街角,一隅绿洲,窗子映着天,模糊不清的另一番世界在此处交汇成硬币的正反两面。
孟向云勾住谭有嚣的肩膀,走进去,朝门口打扫卫生的人点了点头:“辉仔,我们来咯。”
被叫辉仔的男人赶忙撇下扫把,热情地将他们招呼到提前预定好的位置:“你们几个还是老样子吧——新朋友要点什么?”谭有嚣扫过递来的茶水单子,反正吃起来都大差不差,他就随便指了几样:“顺便给这三位女士来几份招牌的甜品,我请。”身旁的孟向云靠了上来:“有嚣哥,我也要。”他笑笑,道:“那就再多一份。”
辉仔跟着笑起来,拿上单子往后厨去了。
下午的清吧里人也不少,大多是来打卡拍照的游客,柔和的灯光落在每一寸空间,把人们的影子打到墙上,和拼贴成装饰画的复古专辑封面相融合,成了岁月的一部分,聚集,别离,都带着实木的沉香。
他们点的东西很快端了上来,孟向云突然想起些什么,四处看了看,问道:“辉仔,你们这儿的驻唱呢?没来啊?”辉仔道:“之前的辞职了,新来的这个——”话还没说完,门口就冲进来了贸贸然,扎着马尾辫的小个子女生:“抱歉抱歉,路上堵车堵了半小时。”辉仔摆摆手:“这个月都第三次了,你快点吧。”
女生毫无真心愧疚的意思,道完歉就嘻嘻哈哈地拎着灰色吉他包走向正前方的台子,辉仔对此无奈道:“她是合伙人的亲戚,大学里没课就闲着来我这里做兼职玩玩——你们慢慢吃,我还得去帮她调话筒。”
没一会儿,台上便传来清澈而悠扬的歌声,大概是首经典老歌,引得台下的游客们跟着轻轻哼唱起来。
“这小姑娘唱歌唱得还不错。”孟淼用吸管搅着玻璃杯中红柚色的液体,转头看向孟书娴:“记不记得一年前我们去松立市玩,偶遇到的那几个高中生?我刚刚看到她,突然想起来了。”
“记得,”孟书娴往咖啡里放了几块方糖“新蕊当时还跑去跟人家合照了。”
谭有嚣原本对她们之间的谈话并不关心,打算保持着倾听姿态在这儿待个几小时,但因为听见了“松立”两个字,他这才实打实地起了些兴趣:“想必是有什么特别之处?”孟向云挖了一大勺蛋糕塞进嘴里,边嚼边含糊不清地说道:“长得都挺漂亮的……新蕊你把照片发给有嚣哥看看。”孟新蕊嫌弃地瞪了眼他:“你就只会关注长相,矮豆丁。”
“叮——”
手机收到了孟新蕊发来的照片,谭有嚣随意看了眼,心头却一紧,怎么这么巧,他毫无防备地跟画面里站在孟新蕊旁边,身穿着校服的美人相对上了视线,认错不了——白而漂亮的脸,安稳待在右眼角下的痣,锋利的犬齿,剪得齐下巴的短发,像只刚刚成长起来的小兽,一切都带点稚气的美好。面对镜头,她和各自背着乐器的女孩儿们挽着胳膊,笑得远比如今见到的要开朗许多,像在太阳底下晒足了的花,干净的甜味几乎要满溢出来。她果然到哪儿都是最好看的一个。属于他的宁竹安。
“当时我们去步行街购物,看见这帮孩子在路演,一问才知道是同个学校的好朋友因为爱好组建起来的小乐队……才高一呢,真是可爱,尤其是主唱小姑娘,能说会道的。”
孟淼夸赞着。
于是男人顿觉脸上沾光,没忍住多问了一句:“怎么不交个朋友?”说起这个,孟新蕊连连叹气道:“当时我怕她觉得奇怪,就没有提。现在想想,真是可惜了,她唱歌很好听。”
谭有嚣默默保存了照片,强压下嘴角的笑意,暗自想着,宁竹安的本事可不小,一个人能叫那么多的人念念不忘,好在她和自己更有缘分,阴差阳错的。
蝴蝶偶然扇动了翅膀,竟会在未来引发出一场飓风——没准正是曾经那些惨痛的经历意外成全了现在的他呢。
百合耽美